| 企業家移民,加國予以較佳彈性.康碩移民為您全力規劃,信實可靠!
申請人個人應具備之條件:
- 企業主、股東並且直接參與事業或機構之經營管理
- 三年以上主管經驗或擁有三年以上企業
- 具備資產淨值CAD(加幣)$30萬以上,並舉證必須經由自身努力所累積之資產
- 具有誠意表示,未來在加拿大的創業意願,並提供創業計畫
事業之審核標準:
- 企業主部份:
以所占的股份比例來做計算, 其中並包括 (1)員工人數,(2)營業額,(3)公司淨資產,(4)公司淨所得,其審核標準必須為上述四項中最少符合兩項 (請參照表格)
- 企業家過去事業經營管理經驗---「合格事業之審核標準」
(過去五年中的兩年經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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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人數X持股比例≧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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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X持股比例≧ CAD$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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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淨收入X持股比例≧ CAD$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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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淨資產X持股比例≧ CAD$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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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事項:
- 必須提供一份書面聲明給移民官,承諾報到後三年內至少要有一年達到以下三個條件:
- 在一個加拿大合法的事業中,擁有33.3%以上的持股比例
- 實際參與事業的經營管理
- 提供至少一人加拿大居民或公民的就業機會
- 未來創業取消條件的審核標準最少持有1/3以上股權
未來在加拿大合格事業之審核標準(三年中至少一年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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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人數X持股比例≧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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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X持股比例≧ CAD$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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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淨收入X持股比例≧ CAD$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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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淨資產X持股比例≧ CAD$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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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特殊獎勵的事業外,企業家的創業投資金若低於CAD$150,000;將不被接受
- 取得『有條件的移民簽證』為期兩年。企業建立後即可申請更改為『無條件移民簽證』
- 不需要馬上投資加拿大任何事業,抵加報到後,在兩年內創業並雇用一個以上的加拿大人(公民或居民)
- 創業計劃決定因素大,配合您的條件與需要,本公司顧問群及加國會計師負責協助您企劃完整的企業家移民創業計劃
- 報到後每六個月必須向移民局商業部門提供居留地的地址、聯絡電話或表格填寫
- 未來創業的方式採獨資、合資創業新事業, 購買及有公司的股權皆可
- 報到後可居住加拿大任何地區,創業計劃可因應實際需要變
- 經本公司承辦取得PR者協助創業及解除條件
- 本公司事先安排申請人赴加國參觀考察,參加創業訓練課程等
備註:為2002年6月28日公佈的移民法實施條例(IR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