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發PR卡,4月21日最新規定
PR卡申請時,若還未過期,則舊卡必必繳回,待領新卡時再繳回即可。若已過期,則需隨申請件一起寄回(舊卡沒繳回,不會發新卡)。
建議提前申請,即不要在過期之後才申請。若提早4~5個月申請,則還來得及持楓葉卡進〝加〞領新的楓葉卡,就不必申請旅行文件(Travel Document)。
有關保證人、公證人的規定尚未改變。請鎖定本公司網頁,密切注意移民局發佈之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