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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申請程序
請備妥下列證件 :
1 加拿大學校的入學許可(必須是無附加條件的入學許可並註明學期開始及結束的日期)。
2 父母親的財力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
3 護照(由您預定前往加拿大的日子算起至少應有6個月的效期)。
4 年滿18歲以下者請附經公證過的監護人保證函。
5 手續費台幣4,000元(於送件時繳)。
  請先詳閱學生簽證申請說明,然後完全填妥所有的申請表格,表格大部份的資料您可以用中文、英文或法文填寫。

監護人
  未滿18歲的學生依規定在加拿大期間必須有一位住在當地的成年人當他的監護人,而且這位監護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是具有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因此您如果未滿18歲,就必須先找到一位監護人,並由他那兒取得一份保證函。該保證函的內容應載明下列幾點:
1 監護人是加拿大公民或具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
2 監護人與您同住。
3 監護人負責照顧您直到您滿18歲為止。
4 監護人的住宅地址,電話以及辦公地址及電話。
5 監護人與您的關係 (是親戚?或父母的朋友?),您是否見過監護人,是在何種情況下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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